第一章 總則 |
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發展,社會誠信,降低交易成本,依據國際慣例,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[E-315]制定本標準。 |
第二章 信用標準 |
第七條 申請認證的單位近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失信行為,以及《E-315: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企業信用認證標準》規定的其它信用認證標準。 |
第三章 認證程序 |
第八條 星級信用認證按照下列程序: |
第四章 附則 |
第九條 申請單位通過星級信用認證后,予以A或AA或AAA標識。星級誠信單位被黑名單曝光以后,將取消星級,信用積分達到360分后,才能恢復為一A級。 |